一、事项名称:因公护照办理
二、办理机构: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涉外科
三、办公地点:十堰市北京路市民服务中心A栋11楼
四、联系电话:0719-8109129
五、设定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》第四条公务护照由外交部、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、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以及外
交部委托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外事部门签发。
六、申请办理条件:
1、办照人员的因公临时出访任务获得相关主管部门批准
2、申办所需资料齐全
七、办理材料:
1、办理出国任务批件、护照事项表
2、因公出国申请表
3、批件(或确认件)
4、因公临时出国人员备案表
5、指纹、签名及照片回执单(办理新护照)
八、办理流程:
1、材料受理 对专办员送交的报送资料进行初审。
2、省外办内部审核签发。
3、制作护照。
4、领取完毕护照进行发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