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事项名称:因公往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办理
二、办理机构: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涉外科
三、办公地点:十堰市北京路市民服务中心A栋1104
四、联系电话:0719-8109129
五、设定依据:中央有关因公出国(境)政策规定
六、申请办理条件:
1、办照人员的因公临时赴港澳任务获得相关主管部门批准
2、申办所需资料齐全
七、办理材料:
1、办理赴港澳任务批件、通行证事项表
2、因公赴港澳申请表
3、批件(或确认件)
4、因公临时赴港澳人员备案表
5、出访人员小二寸白底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两张
八、办理流程:
1、材料受理 对专办员送交的报送资料进行初审。
2、省外办内部审核签发。
3、制作通行证。
4、领取完毕护照进行发放。